
这块15710st记忆中好像是18年入的表,是父亲去澳门玩的时候顺手买给我的,他自己买了块白盘,估计想凑一对黑白双煞哈哈。
几年的手表了,盘面都是岁月痕迹哈哈。

当时收到表真的非常惊喜,因为我关注这块表已经很久很久了,但是奈何那时候我还只是刚出社会的小毛头,哪来的钱买呢。

喜欢它的理由很简单,它给我的感觉的就是很干脆、很干练、很实用、很性感,很爷们,很有质感、很有机械风,我个人喜欢简单的物件,我看到它第一眼就被吸引了,设计上一切都恰到好处。加上那会年纪轻,就喜欢这种沉甸甸硬邦邦的。

它不是我第一块表,我的第一块表是一块名士的正装表,但是当我看到它的背透机芯的时候,我觉得我get到手表的魅力了,让我有冲动想去领略更多更棒的手表。

但是,我这几年来戴它的次数少之又少,因为我跟它没法契合,哈哈,它太大了我的手腕太细了,是我没法改变的硬伤。

我每次戴它出门,一天下来,我的手腕非常吃力,硌到我的腕骨很不舒服,而且戴不紧,松松垮垮特别没精神。

当然有一部分原因的因为它原装表带太长了,后来我在某宝上买了一条短一些的表带,才勉勉强强合手。

我其实不是一个瘦子,有锻炼的我其实还是有肉的,但是手腕粗细是天生,没法改变,很无奈哈哈哈。

和最近刚入手的36的劳力士一对比,就知道它有多大了,36我是刚刚好。

其实还是很不舍的,尽管不怎么戴,但是也跟随了我几年,一直不愿意转手,但是最近想通了,不契合就放手吧,毕竟也不像以前一样“不合适还硬凑”,哈哈哈。
希望你的新主人善待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