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用:
闲里偷忙 发表于 2015-5-8 01:28
有文采真好,不守信用,把别人当备胎玩了,爽约了,还可以振振有词,谁都不敢说,也说不过。牛啊。 ...
我的回帖是建立在尊重客观事实和符合基本语言逻辑的基础上的,不避讳我个人的错误,也不接受无理的批评,一切的您说的“文采”都以事实和逻辑为基础,因为真实,所以有力!因为逻辑,所以无疑。因为我说的是客观事实,所以我振振有词,因为我的语言逻辑基本正确,所以任谁都无法反驳。另外:我不愿陷入到意向性的沾沾自喜,也不想借自己纯粹的文字洗脱嫌疑。
以下是我再次复制粘贴,请您详读,供以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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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贴出我回复那人的和另外一位朋友的帖子(共两个帖子,你可以自己翻到),可同样回复于您,内容如下:
第一个:
我代表不了全体中国人,不好意思,事实是我只对两个人有歉意,而这两个人并没有你,你并没有权力和资格上纲上线且夸大事实,同时采用错误的指代扩散来批评我,这是我们之间的事儿。并且需要特别指出的是,陈先生我已经当面致歉,假如陈先生当时没有撒谎和演戏的话,他已经当面谅解我了。金毛兄私下已我达成一致意见,我们双方一致认为此事已经了结,无需再提。
另外请注意你的语言逻辑,我此次的行为及其所带来的任何影响仅代表我个人,与其它人无关。不要利用旁观者的身份,在你本人并不知情的情况下,为本人及其相关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我不想陷入无聊的论战当中,点到为此即可,我不会攻击你,只是奉劝你:用正确的理性的思维思考和行为,不要加入你本人的情绪,最后祝你生活愉快,再见
第二个:
这位朋友您好。在客观事实方面,只要是我本人做的,无论是对的是错的,我都尽量保持客观地进行记录,陈先生给安心丸在先,我本人失信在后,是我个人的问题,继而连累金毛兄,这是客观事实。在事后,我尽我所能采取了补救措施——携微薄之礼,进行当面致歉。见面的时候,陈先生谅解了我。
从逻辑上讲,我本人的前后行为或是值得怀疑的,但是陈先生前后始终是热诚大度和友善的(我相信他在我面前不是在演戏和撒谎,也觉得人家年约50上下的人没有必要跟我一个20来岁的毛头小子一般见识,更没必要在我面前演戏装假),这是不容置疑的。
所以我认为我把事实说清楚了,就可以了,事情也已经仅在我们三人之间的范围内解决了。(金毛兄与我已达成一致。)实在没有必要扯上其他人,尤其涉及敏感话题,涉及影响团结稳定的问题,更不应采用错误的语言逻辑说三道四,意识形态及其有关问题和劳力士腕表无关,不在本帖讨论范围,故而我在尊重最基本的逻辑、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答复了那位朋友的回帖。
需要指出的是:我本人没有必要得到除当事人以外的任何人的谅解,我本人的言论和行为仅代表我个人。
感谢您对本帖的关注,衷心祝您生活愉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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