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帖最后由 长杨 于 2015-5-7 12:21 编辑
引用:
金生梦里 发表于 2015-5-7 11:39
“买完了,我才想起明天要失约了,于是准备开始道歉等”“他的留货是我前往香港不会空手而归的前提保证,甚 ...
这位朋友您好。在客观事实方面,只要是我本人做的,无论是对的是错的,我都尽量保持客观地进行记录,陈先生给安心丸在先,我本人失信在后,是我个人的问题,继而连累金毛兄,这是客观事实。在事后,我尽我所能采取了补救措施——携微薄之礼,进行当面致歉。见面的时候,陈先生谅解了我。
从逻辑上讲,我本人的前后行为或是值得怀疑的,但是陈先生前后始终是热诚大度和友善的(我相信他在我面前不是在演戏和撒谎,也觉得人家年约50上下的人没有必要跟我一个20来岁的毛头小子一般见识,更没必要在我面前演戏装假),这是不容置疑的。
所以我认为我把事实说清楚了,就可以了,事情也已经仅在我们三人之间的范围内解决了。(金毛兄与我已达成一致。)实在没有必要扯上其他人,尤其涉及敏感话题,涉及影响团结稳定的问题,更不应采用错误的语言逻辑说三道四,意识形态及其有关问题和劳力士腕表无关,不在本帖讨论范围,故而我在尊重最基本的逻辑、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答复了那位朋友的回帖。
需要指出的是:我本人没有必要得到除当事人以外的任何人的谅解,我本人的言论和行为仅代表我个人。
感谢您对本帖的关注,衷心祝您生活愉快。